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

三十而立之吾的愛情觀1

古語云:
三十而立;四十而不惑;五十而知天命;六十而耳順;七十而從心所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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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歲時候能夠自立,四十歲的時候不再被迷惑,五十歲的時候明白自己的本份,六十歲的時候聽到不中聽的話不會氣憤,七十歲的時候能夠心裡怎麼想就怎麼做。

將近三十歲,回想之前幾段情,發現自己對愛情的見解及期望都改變了不少。

小學雞時代的可以不提,因為不懂得愛,只感受到父母親的愛,而且認為是應份,世上當然沒有應份這回事。

初中時心中暗戀認為最漂亮的女同學,只有一年是同班,有自知之明的自己明白到這機會不是我的,她兵的數目在全盛時最多是兩位數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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